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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楼” 太原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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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8/6 11:14:35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次数:1811 |
8月3日,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晋源区大队开出我市首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相关当事人被罚款500元。
连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晋源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3日,执法人员在西寨社区检查时发现,西寨社区一号楼内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导致通道不畅。
执法人员多方打听,很快找到车主阎某,并与其沟通。在阎某拒绝整改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阎某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经进一步教育,阎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会引以为戒,今后坚决不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
据悉,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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